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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规定还康明斯对从事约租车经营的主体
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8-25 10:13:48  点击次数:12  所属分类:行业动态 文章来自:康成发电设备
  •   《规定》首次明确约租车属出租汽车,里面提到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”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,并提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发展多样化、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。约租车在国内仍属于运输服务创新。广州市交通部门认为,《规定》首次明晰它的定义,这明确其有别于传统的“巡游”出租汽车和“电召”服务。

     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化展、发电机组通讯员交通宣报道:2015年1月1日起,交通运输部颁布的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将正式施行,此文件中鼓励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,并首次明确规范约租车服务。那么这些规定将对广州出租汽车行业和市民出行带来哪些影响?

      广州市交通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:该《规定》明确鼓励发展手机、电话、网络等各种形式的电召服务,这既丰富了出租汽车揽客的方式,也是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。“这与我市多年来出租汽车电召业务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”,有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    《规定》首次明确约租车属出租汽车,里面提到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”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,并提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发展多样化、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。约租车在国内仍属于运输服务创新。发电机组广州市交通部门认为,《规定》首次明晰它的定义,这明确其有别于传统的“巡游”出租汽车和“电召”服务。

      《规定》还对从事约租车经营的主体,提出应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。而如果非法从事约租汽车经营活动的,将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  广州市交通部门对此表示,交通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租(约租)经营活动,维护良好运输市场秩序。发电机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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